首钢股份(000959):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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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6:00:3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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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首钢股份: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
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部分子议
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5日,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刘燊先生来函,因个人原
因,刘燊先生不再参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选举。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取消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2.00董事会换届之独立董事选举”提案中的子议案“2.02选举刘燊为独立董事”,该提案的应选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
除上述子议案调整事项外,股东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现将会
议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
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的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2025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对《关于重
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
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及《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
同日发布的《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及《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南路6号院3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董事会换届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5)人 |
| 1.01 | 选举朱国森为董事 | √ |
| 1.02 | 选举王立峰为董事 | √ |
| 1.03 | 选举李明为董事 | √ |
| 1.04 | 选举刘俊为董事 | √ |
| 1.05 | 选举金锡为董事 | √ |
| 2.00 | 董事会换届之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余兴喜为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彭锋为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王翠敏为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
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拟审议提案已经过公司八届二十二次及八届二十三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10月31日、12月6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其中,《董事会换届之独立董事选举》中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关于累积投票提案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月19日9:00-11:30、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南路6号院3号楼5层。
(四)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事
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需在2025年12月1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
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群明湖南路6号院3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88292055
联系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因故不能参加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 |
|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票数) | | | | | | |
| 1.00 | 董事会换届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5)人 | | | | |
| 1.01 | 选举朱国森为董事 | √ | | | | |
| 1.02 | 选举王立峰为董事 | √ | | | | |
| 1.03 | 选举李明为董事 | √ | | | | |
| 1.04 | 选举刘俊为董事 | √ | | | | |
| 1.05 | 选举金锡为董事 | √ | | | | |
| 2.00 | 董事会换届之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 | |
| 2.01 | 选举余兴喜为独立董事 | √ | | | | |
| 2.02 | 选举彭锋为独立董事 | √ | | | | |
| 2.03 | 选举王翠敏为独立董事 | √ |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 | | | | | |
| 3.00 | 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
议》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
案 | √ | | | | |
| 4.00 | 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
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
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 √ | | | | |
| 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
等制度的议案 | √ | | | |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
为“首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
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现
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现
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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