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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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9:00: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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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 东芯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芯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06,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2%。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暨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公司计划自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3,0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83%。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减持期间内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20,000股,占总股本的0.0045%,减持均价为114.55元/股。
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持股数量 | 7,509,673股 |
| 持股比例 | 1.6981%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509,673股 |
注: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7,509,673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为5,506,814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为2,002,859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首次出售回购股份
| 股东名称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 减持数量 | 2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20,0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114.55~114.55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2,291,000元 |
| 减持比例 | 0.0045%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6783% |
| 当前持股数量 | 7,489,673
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1.6935% |
注:1、上表中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减持总金额”中包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收回金额与库存股成本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股份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阿特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阿特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30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5亿元~10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362.92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18%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7,850.09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34元/股~16.52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3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629,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2元/股,最低价为8.34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8,500,941.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3 南山铝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山铝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2/12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6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0,000元~600,000,000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16,136,789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0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86,251,261.19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24元/股~5.29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
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4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4,807.69万股(含)且不超过9,615.38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和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
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和《山东
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5年12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6,136,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9元/股,最低价为3.2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251,261.1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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