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春兴精工: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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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9:03:0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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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海峡元生私募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本次增资是为了保证元生智汇智能终端电子产品关键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
产业化项目得以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尽快实施项目建设,快速实现产业转型。
本次增资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属于
正常的商业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远期受让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远期受让海峡元生私募基金财产份额的
议案》及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对海峡基金的A级份额出资进行远期受让,是为保
证元生智汇智能终端电子产品关键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一期)项目得以
顺利开展而进行的融资事项所进行的增信安排,有利于公司尽快实施项目建设,
快速实现产业转型。本次公司为海峡基金的A级份额远期受让事项,不存在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
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远期受让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向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向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
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为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对本次远期受让提供的担保
进行反担保,是为保证元生智汇智能终端电子产品关键技术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
化(一期)项目得以顺利开展而进行的融资事项所进行的增信安排,有利于公司
尽快实施项目建设,快速实现产业转型。本次反担保事项不存在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我
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军雄
周中胜
2017年7月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