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环新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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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10月08日 19:28: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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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本问询函专项核查意见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释义”所定
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或“上市公司”)于
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并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贵部下
发的《关于对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
组问询函【2015】第33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
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
如下:
一、关于中金云网的相关事项
问题二:预案显示,根据模拟报表,中金云网2015年1-8月份收入约1.5
亿元,交易对手方承诺中金云网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净利润数
分别不低于13,000万元、21,000万元、29,000万元,请补充披露:
(一)标的公司数据中心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如节点数量、机柜数量、
机柜使用率等;
(二)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及在手订单情况,补充披露承诺利润的可实
现性,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中金云网数据中心业务发展情况
中金云网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基础业务收入和私有云服务收入。其中:基
础业务收入为向客户提供数据中心基础外包服务(即提供机房场地资源服务)和
技术方案设计、IT设备采购、系统部署、运行维护、监控管理等增值服务取得
的收入,并根据客户用电情况收取电费;私有云服务收入为向客户提供虚拟云主
机服务及配套服务取得的收入。
1、数据中心外包收入
中金云网可用机房分隔为若干个标准设备运行区,并根据客户租用面积的大
小,分为独享区和共享区对外进行出租,按月度或季度收费。结算模式主要分为
两种,以客户租用机房面积结算收取服务费用或以客户租用机柜数量结算收取服
务费用。
(1)可用机房面积
中金云网数据中心一期于2008年竣工验收,根据设计及施工方案,1#机房
栋共17个标准设备运行区,每个运行区432㎡,共计可用机房面积为7,344㎡,
2#综合楼部分楼层改造机房,可用机房面积为818㎡(已租总面积实际数)。
数据中心二期主体基本完工,已达到可使用状态,部分楼层待定制化建设,
根据设计及施工方案,7#机房栋共32个标准设备运行区,每个小区384㎡,共
计可用机房面积12,288㎡,6#业务栋部分楼层改造机房,可用机房面积为
1,579.90㎡。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可用机房面积(平方米)
一期机房
8,162.00
1#机房栋
7,344.00
2#综合楼
818.00
二期机房
13,867.90
7#机房栋
12,288.00
6#业务栋
1,579.90
可用机房面积合计
22,029.90
(2)主机节点和机柜数量
各报告期末,中金云网可用机房面积内,摆放的机柜数量和提供私有云服务
的主机节点数量具体如下: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主机节点
212
74
57
其中:一期
212
74
57
二期
0
0
0
机柜数量
其中:一期
3,270
3,270
3,270
二期
5,520
0
0
(3)机柜使用率
截至目前,数据中心一期已基本全部出租。数据中心二期的二层已签订业务
合同,部分楼层待客户入住进行定制化改造,尚未签订合同。由于场地出租的面
积由客户实际需求制定,因摆放、公共设备区域等原因,可用机房面积中存在部
分不可利用面积,无法进行机柜摆放。故以一期和二期合同约定的总出租面积与
一期和二期总可用机房面积之比计算机房出租率作为机柜使用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8.31
2014.12.31
2013.12.31
机柜使用率
其中:一期
92%
92%
87%
二期
21%
0%
0%
2、私有云服务收入
私有云服务作为数据中心外包服务的增值业务,是中金云网未来重点拓展的
一项业务,私有云服务需要设立单独的设备运行区进行机柜与服务器的摆放。私
有云服务主要结算模式为通过出租虚拟云主机按年收取服务费用。截至本反馈回
复出具日,已签合同云主机出租数量约760台。
(二)中金云网承诺利润的可实现性分析
1、未来数据中心市场容量分析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及企业、政府专业化网络维护和管理的需
求不断加大,数据中心外包市场需求也呈现蓬勃发展状态。根据中国IDC圈的
统计,2009年至2014年,中国IDC市场增长迅速,六年间复合增长率达到38.6%,
2014年中国IDC市场同比增速达到41.8%,市场规模达到372.2亿元人民币。
未来受益于智能手机和4G网络的快速发展,企业信息化和信息基础建设的
开展,互联网普及率的进一步提高,互联网细分行业客户对IDC机房和带宽的
需求的增长迅速,将进一步推动IDC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根据中国IDC圈的
预测,未来三年IDC市场增速将稳定在30%以上。到2017年,中国IDC市场规
模将超过900亿,增速将接近40%。
另外,云计算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政务云采购落地加速。国务院于2015
年2月发布了《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支持政
府采购云计算服务。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云计算在政府、金融、电商、游戏、
视频等行业的应用将逐步得到完善。
2、中金云网截至目前在手订单情况
2014年,北京市政府将数据中心行业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
目录(2014年版)》,未来新增数据中心将受到一定的限制,现有的数据中心可拥
有更大的市场容量。
(1)中金云网正在执行中的合同
中金云网正在执行中的合同,涉及的场地面积约为10,300㎡, 2014年及
2015年1-8月,中金云网数据中心一期场地平均单价增长率分别为7.91%、5.24%,
综合考虑正在执行中的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及历史上场地平均单价增长率,假设
合同到期后续签且价格上浮5%,估算2015年9-12月至2018年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预计2015年9-12月
实现收入
预计2016年实
现收入
预计2017年实
现收入
预计2018年实
现收入
一、数据中心基础
业务收入
11,020.00
34,244.00
35,586.00
37,763.00
其中:数据中心外
包收入
7,712.00
24,348.00
25,690.00
27,867.00
电费
3,268.00
9,896.00
9,896.00
9,896.00
其他
40.00
-
-
-
产品名称
预计2015年9-12月
实现收入
预计2016年实
现收入
预计2017年实
现收入
预计2018年实
现收入
二、私有云收入
533.00
1,216.00
1,606.00
1,832.00
合计
11,553.00
35,460.00
37,192.00
39,595.00
(2)中金云网近期将签订的合同
中金云网近期即将签订的合同为正在进行谈判已确定基本意向的合同,涉及
的新增场地面积约为9,000㎡,根据客户意向估算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预计2015年9-12月
实现收入
预计2016年实
现收入
预计2017年实
现收入
预计2018年实
现收入
一、数据中心基础
业务收入
-
13,492.80
25,786.80
29,282.89
其中:数据中心外
包收入
-
8,395.80
17,091.20
20,272.77
电费
-
4,797.00
8,545.60
9,010.12
其他
-
300.00
150.00
-
二、私有云收入
-
1,867.00
3,466.00
4,288.00
合计
-
15,359.80
29,252.80
33,570.89
综上,根据已签订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及意向性合同,中金云网预计2016
年、2017年、2018年将实现营业收入50,819.80万元、66,444.80万元、73,165.89
万元。
(3)剩余可出租面积
中金云网可用机房面积共计22,029.90㎡,考虑机房出租率后,计算有效出
租面积约为20,286.95㎡,其中已签订合同的面积约为10,300㎡,意向合同面积
为9,000㎡,剩余可出租面积为986.95㎡。随着数据中心剩余面积的出租,收入
会进一步提高。对于云主机数量,中金云网目前的云计算服务场地最大可满足
9,000台云主机的客户需求,截至本反馈答复出具日,已签合同云主机出租数量
仅为760个。
综上所述,收入预测具有合理性。
3、毛利率分析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8月,中金云网毛利率分别为45.70%、41.92%
及37.20%,受数据中心二期运行固定成本较高的影响,中金云网2014年、2015
年1-8月毛利率下滑,2013年毛利率为正常运行情况的毛利率。场地单价服务期
内一般为固定单价,待服务期满续签时,中金云网会考虑对场地单价进行较高幅
度的增长,折合每年上涨5%左右。随着数据中心二期逐步投入使用,将会体现
规模效应,成本占收入比将有所下降,根据中金云网管理层预测,2016年、2017
年及2018年,中金云网的毛利率分别为51%、55%及58%,预测毛利率小幅上
涨,具有合理性。
4、期间费用率分析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8月,中金云网期间费用率分别为30.99%、
23.98%及33.18%,中金云网的营业成本中折旧等非付现成本占比25%左右,中
金云网未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可用于归还债务,可降低财务成本,同时,随着中
金云网长期借款的不断归还,债务利率水平将不断下降,中金云网财务费用将有
所下降,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折旧/摊销和职工薪酬,上述费用占销售
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的60%以上,且较为固定,随着数据中心二期逐步投入使用,
将会体现规模效应,费用占收入比将有所下降。预测2016年、2017及2018年
期间费用率分别为22%、17%、14%,预测期期间费用率有所降低,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结合数据中心市场前景、中金云网业务发展以及在手订单和意
向订单的情况,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认为,中金云网承诺利润具有可
实现性。
问题四:预案显示,分立基准日中金数据的净资产为人民币90,126.78万元,
其中进入新公司的相关净资产为人民币38,335.86万元,请补充披露:
(一)中金数据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最近两年一期的资产、负债、收入、
净利润等财务数据;
(二)分立完成后中金数据业务的具体情况,与中金云网是否构成同业竞
争,中金数据与中金云网的资产、人员、技术、业务、财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请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中金数据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最近两年一期的资产、负债、收入、
净利润等财务数据
1、中金数据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中金数据成立于2005年,以数据中心为基础,以符合国际和国家规范标准
的运行管理体系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为支撑,以面向行业的整体解决方案为价值体
现,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应用为增值服务,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
数据中心外包服务及IT应用综合提供商。
中金数据主营业务包括面向金融、政府等高端客户提供数据中心外包服务、
信息系统资源外包服务(如私有云服务)、应用外包服务(包括大数据、移动应
用及行业ERP等服务)以及业务连续性管理服务。
中金数据在北京、烟台和苏州花桥三地均拥有大规模、高等级的专业数据中
心。其中北京数据中心占地6.6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已于2008
年投产,二期数据中心基本完工。烟台数据中心占地20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
积7.8万平方米,于2013年5月投入使用。华东数据中心占地16.6万平方米,
一期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正在建设中。
中金数据作为国内领先的数据中心外包服务及IT应用综合提供商,客户覆
盖国内数十家金融机构及多个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以北京数据中心为例,主要
为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人
民保险集团、新华人寿、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天安人寿、弘康人
寿、河北省新华书店等在内的大型优质客户提供数据中心外包服务与云计算等在
内的综合服务。
2、中金数据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中金数据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主要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
元)
占被投资
企业股权比例
主营业务
烟台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30,000
100%
数据中心外包
中金花桥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30,000
100%
数据中心外包
中金华南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2,000
90%
注销中,无实际经
营业务
通达中金(北京)信息技术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0
40%
舆情服务和数据
洞察业务
数普金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5,840
32%
数普系列大数据
存储服务
3、中金数据最近两年一期的资产、负债、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8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12,005.71
251,116.60
221,710.39
负债总额
219,073.01
156,242.49
123,672.94
股东权益合计
92,932.70
94,874.10
98,037.45
项目
2015年1-8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20,925.33
37,759.38
35,293.33
利润总额
-1,961.82
-3,138.79
8,209.72
净利润
-1,941.40
-3,163.35
7,118.4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分立完成后中金数据业务的具体情况,与中金云网是否构成同业竞
争,中金数据与中金云网的资产、人员、技术、业务、财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请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分立完成后中金数据业务的具体情况
分立完成后,中金数据主要经营应用外包服务以及业务连续性管理服务,同
时持有烟台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中金”)100%股权、中金花
桥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华桥”)100%股权、中金华南数据系统有
限公司90%股权、通达中金(北京)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以及
数普金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32%股权,其中烟台中金经营的烟台数据中心和中金
华桥经营的昆山数据中心与中金云网主营业务相同,均为数据中心外包服务 。
截至目前,烟台数据中心一期已投产,二期仍在建设中,昆山数据中心尚未投产,
两家数据中心均未实现盈利。
2、分立完成后中金数据下属子公司经营与中金云网相同的业务,但与中金
云网不存在现实的同业竞争,交易对方已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
根据《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分立协议》(以下简称《中金数据分立协议》),
中金数据以存续方式设立新公司中金云网,分立后,中金云网拥有原中金数据下
属北京数据中心和私有云主业资产和业务,并承担与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主业相关
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职能。中金云网主要业务包括数据中心外包基础业务、数据
中心外包增值业务、私有云业务等。
中金数据下属的烟台中金经营的烟台数据中心、中金花桥经营的昆山数据中
心与中金云网的北京数据中心均为高等级数据中心,主要面向银行、保险、证券、
政府、大型企业提供数据中心外包服务(包括生产中心外包服务和灾备中心外包
服务)和云计算服务,经营的业务相同,但烟台、昆山数据中心目前与北京数据
中心不存在现实的同业竞争,主要原因如下:
(1)在数据中心外包服务业务方面,三地因地域差别,不存在同业竞争。
原因如下:金融、政府及大型企业客户出于安全、管理、效率等方面的考虑,在
生产中心的选址上,往往选择总部所在区域。在选择灾备中心方面,同城灾备中
心往往距离生产中心在100公里以内,异地灾备中心一般在500公里以上。因此,
在选址上,往往由客户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区域。作为数据中心外包服务方,只
能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服务,很难主导客户的地域选择。烟台、北京、昆山三地
分属华东、华北和华南地区,客户具有区域特点,彼此不存在交叉。
(2)在云计算服务方面,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客户在选择云计算服务商
方面,出于管理等方面的考虑,往往选择与自己在同一区域的服务商。
(3)从目前烟台数据中心的客户构成来看,均为山东省内客户,其中,数
据中心外包客户包括烟台银行、恒丰银行、渤海轮渡、烟台日报社、青岛交通委
等;云计算客户为烟台开发区政府,与北京数据中心不存在客户重叠。
为避免未来烟台中金和中金花桥与中金云网、光环新网发生潜在的同业竞
争,中金数据、中金盛世及中金盛世实际控制人杨洁、张利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中金盛世成为光环新网股东期间以及减持光环新网全部股份后两年
内,除中金盛世已投资的中金数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烟台中金数据系统有
限公司和中金花桥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外,本人/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企
业将来均不从事任何与中金云网及光环新网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二、本人/本公司将促使烟台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和中金花桥数据系统有
限公司避免与中金云网及光环新网发生商业上的直接竞争;
三、在烟台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中金花桥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盈利的情况
下,光环新网有权要求按照公允价格收购中金数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该等
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四、如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烟台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
司、中金花桥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的股权,光环新网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五、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光环新网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赔
偿光环新网的全部损失。”
3、中金云网与中金数据在资产、人员、技术、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保
持独立
(1)资产独立
根据中金数据的分立方案和《中金数据分立协议》的约定,北京数据中心的
数据中心外包业务、私有云服务业务相关的资产均归新设立的中金云网享有,包
括与该等业务相关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
款、存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八路1号100亩土地使用权、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博兴八路1号1、2、3幢房屋、机器设备、二期在建工程、相关知识产
权等。前述资产中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车辆(如有)的权属变更登
记手续,自中金云网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办理;其他资产之权属,于中金云网成
立之日转移至中金云网。
分立后,中金云网拥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完整的资产,资产独立于中金数据。
(2)人员独立
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本次分立后将有152人进入中金云网,并与中金
云网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中金云网与该等员工继续
履行原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该等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及福利的变更手续。
根据《中金数据分立协议》、《分立方案》及其附件,中金云网的劳动关系、
人事关系及管理层任职均完全独立。中金云网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将不在中金数据及其关联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在该等单
位领取薪水;财务人员不在中金数据及其关联公司兼职。
因此,分立完成后,中金云网拥有经营业务所需的人员,人员独立于中金数
据。
(3)机构独立
分立后,中金云网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及
经营所需的职能部门,中金云网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内部机构将独
立运作,与中金数据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中金数据及其职能部门与中金云网
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中金数据不得向中金云网下达任何有关企业
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因此、分立完成后,中金云网的机构独立于中金数据。
(4)技术独立
根据中金数据的分立方案和《中金数据分立协议》的约定,与北京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外包业务、私有云服务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相关技术研发人员、技
术服务人员均进入新设立的中金云网,中金云网将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队伍、研
发机构和经营业务所需的技术,不依赖于中金数据。
因此,分立完成后,中金云网的技术独立于中金数据。
(5)财务独立
分立完成后,中金云网将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
规范、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中金云网在银行独立开户,不和中金数据及其关联
公司共用银行账户;财务人员将不在中金数据及其关联公司兼职。
因此,分立完成后,中金云网的财务独立于中金数据。
(6)业务独立
分立后,中金云网主要经营数据中心外包基础业务、数据中心外包增值业务、
及私有云服务业务,将重新申请办理相关的业务资质。为避免同业竞争,除烟台
数据中心和昆山数据中心从事数据中心业务之外,中金数据将不再从事上述业
务,中金数据签订的与中金云网业务相关的合同均将转移至中金云网。中金数据、
中金盛世及中金盛世实际控制人杨洁、张利均已承诺采取措施避免烟台数据中
心、昆山数据中心与中金云网产生同业竞争。
因此,中金云网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业务
独立于中金数据。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认为,分立完成后,中金数据
下属子公司经营的烟台数据中心和昆山数据中心虽然与中金云网经营的北京数
据中心的业务相同,但目前不存在现实的同业竞争,中金数据、控股股东中金
盛世及其实际控制人杨洁、张利均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该等措施有利于
避免中金数据与中金云网产生同业竞争。分立完成后,中金云网与中金数据在
资产、人员、技术、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关于无双科技的相关事项
问题二:预案显示,无双科技对第一大客户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的收入大幅增加,请补充披露对该客户收入增加的原因及是否对其存在依赖性。
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预案中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更正说明
预案中披露无双科技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5年1-8月
1
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92.53
33.37%
2
Airbnb Ireland and Affiliates
5,315.36
17.57%
3
北京趣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4,150.60
13.72%
4
北京花旺在线商贸有限公司
2,777.60
9.18%
5
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644.42
8.74%
合计
24,980.51
82.58%
2014年
1
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396.91
25.12%
2
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819.71
13.12%
3
北京趣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060.56
9.59%
4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02.25
7.92%
5
北京乐融多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78.82
6.88%
合计
13,458.25
62.63%
2013年
1
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174.87
19.30%
2
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42.44
12.80%
3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40.08
10.11%
4
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14.48
7.23%
5
北京趣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533.11
4.73%
合计
6,104.98
54.17%
上述披露2015年1-8月、2014年、2013年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有误,经更
正,无双科技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5年1-8月
1
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262.17
11.50%
2
南京安与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251.31
11.46%
3
Airbnb Ireland and Affiliates
2,578.74
9.09%
4
北京趣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1,924.36
6.78%
5
北京花旺在线商贸有限公司
1,318.77
4.65%
合计
12,335.35
43.48%
2014年
1
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226.13
21.51%
2
北京趣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184.19
11.11%
3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804.39
9.18%
4
北京乐融多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67.55
7.98%
5
欧时电子元件(上海)有限公司
821.23
4.18%
合计
10,603.48
53.96%
2013年
1
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305.36
20.52%
2
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28.99
13.61%
3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08.49
10.76%
4
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63.35
7.68%
5
北京趣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565.09
5.03%
合计
6,471.28
57.60%
(二)对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入增加的原因及是否对其存在依
赖性
1、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融世纪”)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基地
G-401-12-22
法定代表人:叶大清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0年4月19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000400140250
登记状态:存续
2、收入及合同签订情况
报告期内,无双科技取得来自天津融世纪的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8月
2014年
2013年
对天津融世纪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收入额
3,262.17
4,226.13
1,528.99
占当期收入比重
11.50%
21.51%
13.61%
增长率
-
176.40%
-
与天津融世纪签订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框架合同总金额
9,800.00
4,500.00
1,500.00
增长率
117.78%
200.00%
-
3、收入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天津融世纪与无双科技广告签订框架合同金额逐年递增,2015
年签订框架合同金额为9,800万元,相比2014年的4,500万元增长117.78%,2014
年同比2013年框架合同金额增长200.00%。
天津融世纪于2012年9月25日成立,其主要从事金融服务搜索平台业务,
为客户提供贷款搜索服务。天津融世纪自成立之初便与无双科技展开业务合作,
由无双科技代理其进行搜索引擎营销广告的投放业务。
国家行业政策鼓励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自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
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
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政府出台了大量支持和规范互联网金
融业务发展的相关文件,促使互联网金融规范快速的增长,为天津融世纪的快速
发展提供了政策方面的支持。
天津融世纪凭借其良好的业务模式,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其广告需求也迅速
提高。天津融世纪通过接受无双科技提供的优质搜索引擎营销服务,与其维持良
好的合作关系,其通过无双科技代理投放广告的需求量也不断提高。
因此,报告期内天津融世纪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天津融世纪与无双科技长
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是无双科技对其广告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原
因。
4、报告期内无双科技对天津融世纪不存在重大依赖
2015年1-8月,随着无双科技取得百度KA代理商资质、升级为百度的五星
级代理商,无双科技的知名度以及代理渠道得到极大的改善,业务规模迅速提升。
2015年1-8月,天津融世纪销售收入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为13.61%,相比
2014年的销售占比21.51%下降7.9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天津融世纪的销售占比
均未超过50%,且其销售占比呈下降趋势,因此,无双科技对天津融世纪不存在
依赖性。
经核查,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认为无双科技对第一大客户天津
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收入增加的原因系天津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
告投放需求增长所致,无双科技对其不存在依赖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光
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江亮君 夏华旺
项目协办人:
钟 凯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 30 日
中财网